a ming

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

《內經》傳經論說和《傷寒論》條文講的相互矛盾

《傷寒論》
第四條:傷寒一日 太陽受之 脈弱靜者 為不傳 頗欲吐 若躁煩 脈數急者 為傳也
第五條:傷寒二日 陽明 少陽證不見者 為不傳也

 《內經》熱論篇第三十一
一日太陽… 二日陽明… 三日少陽… 四日太陰… 五日少陰… 六日厥陰…

從上可見, 《傷寒論》的傳變與日數無關, 與症狀相關, 而《內經》則是一日一經, 兩者並不相同

就臨床上也沒看過陽明傳少陽的病, 更沒有六經治完再回頭再傳太陽, 《內經》說太陽, 陽明, 少陽三陽皆主表, 可汗而已. 但是《傷寒論》說陽明不可發汗, 少陽不可發汗. 可供參考

第九條: 太陽病, 欲解時, 從巳至未上.

時間對病不是起決定作用, 只是客觀的幫助, 起決定性作用是藥物和人的抵抗力, 雖有幫助, 但病人也不能寄治療希望於時間上.